中新网茂名3月1日电 (梁盛 邹辉球 伍国强) 广东化州市人民法院1日通报消息称,当地一男子利用下流伎俩,在1个月内先后将3名中年妇人诱骗上山后实施绑架、强奸、抢劫。目前,该案已一审判决,该名男子被判刑20年。
据案情介绍,今年46岁的董某福是化州文楼镇人,小学文化程度,一直在家务农。去年8月12日,董某福以400元人民币陪一天为诱,在化州市区用摩托车将吴某珍搭载到文楼镇老屋岭一间闲屋内,要求她联系人拿6000元赎金,并对其实施强奸。之后,吴某珍的女儿先后汇了1400元到董某福指定账户。
同年8月19日,董某福搭载在林尘镇某酒店上班的陶某英到文楼镇甲隆圩旁边的山岭上,对她进行殴打,要其筹4000元给他,并恐吓说如不照办就叫人来轮奸,称每奸一次就收30元,直至收到4000元为止。迫于淫威,陶某英只好打电话给朋友借钱,汇入董某福指定账户。随后,董某福要陶某英将手机和耳环都给他,并将其强奸。
当月27日,李某方通过老乡介绍和一个自称叫陈亚福的人相亲。第二天早上,陈亚福开摩托车搭其离开化州市区,往文楼镇甲隆方向驶去,在不知名的山上,陈亚福对李某方实施抢劫。李某方因害怕便把包里的人民币1180元现金、手机及金项链全部给了陈亚福。
陈亚福得到财物还想强奸,但是因为周边有人而未得逞。后通过公安机关提供的照片,李某方认出陈亚福就是董某福。(完)
(原标题:广东化州一男子绑架、强奸、抢劫3妇女获刑20年)